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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7月17日开始,由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2周左右。日前,区委第四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
区委第四巡察组 |
巡察范围 |
全区扶贫领域相关单位 |
巡察组成员 |
组 长 刘隽永 副组长 刘惠玲 陈天长 |
专门值班 电话 |
18959950302 (8:00―20:00) |
接访地点 |
鲤城区庄府巷24号3号楼101室 |
通信地址 |
鲤城区庄府巷24号3号楼区委第四巡察组 |
邮政编码 |
362000 |
信访受理 范围
|
主要受理反映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在推进扶贫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责不力问题;扶贫政策执行走样以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 |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